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名牌不等於適合自己

衣服褲子
很少買超過兩百以上
幾乎多是一百多
最貴就是三九零
因為我很機車
一定要自己很喜歡又要便宜

即使它很貴
我很喜歡
還是買不下手

我個人覺得
可以買貴的東西
化妝品
拜託
塗在臉上可以一兩百塊就搞定嗎
除非你把你的臉當實驗品

鞋子
好穿跟不好穿的鞋子
只要走個幾十分鐘就可以比較的出來
像我個人愛平底鞋

一是舒適
二來個人喜好
我穿高跟鞋
走個十來分
腳就開始抗議
腰酸背痛
的了
連靴子也是平底
我實在怕高跟
雖然高跟可以修飾身材
但我覺得沒必要這樣虐待自己


背包
可以不要太貴
但是背起來
肩膀不痛
很重要
現在一個好背的背包
只要幾百塊就夠了
可以背很久

可以放礦泉水
內袋有三四個
內容量十足

其實我是買裝notebook背包來充當一般背包
份量是夠的

我曾經很喜歡一件衣服
兩百多吧
那件衣服絕對值得用幾百塊買下
我真的很喜歡
不過
機車的我覺得她一定會再降價
我看衣服也有自己的執著點
那個衣服顏色要搭那種花色
好看
我一定買那個顏色
別種顏色
我不會買

所以
就跟朋友說
下次再來買
價錢一定更低

結果等到下次來逛
已經沒有那個顏色
而且
玄的是
逢甲有三家一樣的分店
擺的衣服都一樣
居然都賣完
都是我喜歡的那色衣服賣完
我真的覺得很嘔

為什麼為什麼是那一件顏色以及花色被賣完
為什麼只剩下我不喜歡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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